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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能执行标准:
1、我国执行*共和国工业行业标准JG/T 372-2012《建筑变形缝装置》,此标准由苏州海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,常熟市福勒建筑构件有限公司,常熟市创联建筑构件有限公司,深圳市联合强实业有限公司,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,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,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共同编制。
2、为方便建筑变形缝构造的选用,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4J936《变形缝建筑构造》供建筑设计院,施工单位使用。
分类
1) 按建筑使用部位分为:楼地面变形缝,外墙变形缝,内墙变形缝,顶棚及天花变形缝,屋面变形缝。
2) 按变形缝使用部位的特点分为:平面型和转角型。
3) 按变形缝装置的构造特征分为:金属盖板型,金属卡锁型,单列嵌平型,双列嵌平型,橡胶嵌平型。
4) 按使用功能的特殊要求分为:承重型和抗震型。
施工缝:受到施工工艺的限制,按计划中断施工而形成的接缝,被称为施工缝。混凝土结构由于分层浇筑,在本层混凝土与上一层混凝土之间形成的缝隙,就是常见的施工缝。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缝,而应该是一个面。
防震缝宽度在多层砖房中按设计烈度的不同,取50~70毫米;在多层构件混凝土框架建筑中,建筑物高度在15米及15米以下时为100毫米;当建筑物高度**过15米时:
设计烈度6度,建筑物每增高5米,缝宽的70毫米基础上增加25毫米;
设计烈度7度,建筑物每增高4米,缝宽的70毫米基础上增加25毫米;
设计烈度8度,建筑物每增高3米,缝宽的70毫米基础上增加25毫米。
一般基础可不设防震缝,但与震动有关的建筑各相连部分的刚度差别很大时,也须将基础分开。